封关启新程、海南自贸港以“四个更加”筑牢开放发展新基石
更新时间:2026-2-14 11:59:49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45
封关启新程、海南自贸港以“四个更加”筑牢开放发展新基石
即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更加便利的通行举措、更加监管模式。
结合封关政策制度设计,海关总署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并同步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关于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有关要求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的公告》等3项署级公告文件,海口海关同步配套制定了“零关税”账册管理办法、出岛货物查验要求等12项配套措施以及13项内部操作规程。
建立起“2+3+25”的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实现对“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执行例外措施管理等政策的闭环管理,保障海南自贸港封关政策能落地、见实效。
总体看,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呈现4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施策,推动高水平开放。
对“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货物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助力企业更好享惠。封关后,海南继续保留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政策,离岛免税政策进行了优化升级,海南自贸港将有效发挥“零关税+保税+加工增值”等多项政策叠加优势,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的政策供给,助力海南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是坚持创新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
在强化安全准入(出)监管的基础上,“一线”通关更便捷,对不涉及检验检疫和许可证件管理的进口“零关税”货物、保税货物实施径予放行,申报项目从105项简化至33项。“二线”出岛更,实施分类管理,海关在“二线口岸”海关监管通道仅对“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三类货物实行管理,其他国内流通货物按现行规定管理,便利海南与内地贸易往来。同时,海关还大幅将“二线”出岛申报项目压缩简化至42项;结合出岛货物量少次多的特点,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有效提高通关效率。
三是坚持“智慧+信用”,助力高质量发展。
建设海关智慧监管平台,与海南“单一窗口”、港口(机场)作业系统互联互通,将海关监管有效嵌入到货物现有出岛流程中,与安检等部门加强合作,实现出岛货物“一次申报、一站放行”。实施信用管理,对全省10万多家外贸经营主体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对认证企业、“白名单”企业降低查验率和稽核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的便利监管措施。
四是坚持协同共管,深化综合治理。
海关与海南省商务厅、财政厅、营商环境厅等多个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在享惠主体审核、加工增值企业备案、自产货物认定、数据信息共享、信用体系建设、口岸应急处置等开展协作,形成封关政策落地实施监管闭环,构建职责明晰、配合密切、协同发力的新格局。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正式启动封关运作。
封关运作以来,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和智慧监管模式运行,经受住了封关大战大考的检验,有效保障了各项封关政策落地见效、口岸通关顺畅,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持续提升,整体运行平稳有序、开局良好。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着力提升海关监管效能、全力推动政策优化实施,助力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