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海南增值30% 与双15%税收优惠能否同时享受?
更新时间:2026-3-4 17:51:39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56
一文读懂:海南增值30% 与双15%税收优惠能否同时享受?
海南的“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政策与“双15%”税收优惠,在符合各自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同时享受。
一、海南增值30% 与双15%税收优惠能否同时享受
为了让你更清晰地理解这三项红利如何叠加,我整理这些内容您参考。
1、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
生产的成品销往内地时,免征进口关税。
适用对象与关键条件:企业属于鼓励类产业;在海南进行实质性加工,且加工增值≥30%;需通过海南省商务厅和海口海关的资格审核。
2、企业所得税(15%)
企业所得税减按15% 征收;
适用对象与关键条件:注册在海南并实质性运营;主营业务属于鼓励类产业目录,且收入占总额60%以上。
3、个人所得税(15%)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累计居住满183天,且属于人才认定范围或年收入达30万元以上。
二、为什么可以同时享受?
1、针对不同“税种”
“双15%”优惠针对的是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和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
而“加工增值”政策针对的是货物内销环节的进口关税(货物成本)。
这三种税的计算基础和征收环节完全不同,因此不存在冲突。
2、核心条件“同源”
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和加工增值政策,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
企业是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也就是说,只要你的企业被认定为鼓励类产业并实质性运营,就为同时享受这两项红利铺平了道路。
对于在海南的外资公司而言,这三项政策构成一个吸引力的“红利组合”:
加工增值政策帮你降低销往内地市场的关税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企业所得税优惠帮你增加企业净利润,有更多资金用于再投资或研发。
个人所得税优惠则帮你吸引和留住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当然,享受这些红利的前提是严格的合规。
海南登尼特可助力外资企业申请加工增值超30%免征进口关税政策!
其提供政策解读、资质备案、增值核算等一站式服务,团队护航,助企业合规享惠,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